法律分析:
方雁强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被聘为惠州市惠阳区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现任惠州市律师协会宣传交流与文体工作委员会委员,并在2012年度被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评为“先进律师”称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