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所以业主是有权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并且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3种观点: 物业合同在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手中,你可以要求查看。按规定,这个物业合同也应该向业主公示的。厦门物业管理若干问题实施细则中就有相关的规定,要求物业合同向全体业主公开。你们当地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到物业公司查看。一、前期物业合同谁监督1、对于业委会成立之前的物业,应属于前期物业,一般是由建设单位根据规定进行招标或委托来对小区实行物业服务的单位。2、业委会成立之后,可以对物业服务单位进行考评,监督。3、如果物业服务不符合约定,业主大会可以单方终止前期物业,业委会应受业主大会的委托或授权来终止与前期物业的合同。4、如果业主大会通过民主程序决定终止前期物业的合同,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书面)对方,并在小区显著位置或重要通道进行张贴。二、物业合同到期后还能收钱吗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的情形时常发生,原因不一而足,不少业主会因此而认为其可以拒交物业费,从而引发与物业公司的纠纷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事实上,业主并非不可以因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而拒交物业费,而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业主仍然应当交纳物业费。1、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此,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物业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可拒交物业费。2、物业合同到期,已被决议解除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通过会议,明确表决解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搬走的,物业公司应当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在限期内搬走。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搬走,强行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么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实际物业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此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因小区物业费用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大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物业公司“恶人先告状”时,有证据进行打官司,或者可以选择主动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向提起诉讼,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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