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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高速变道被追尾,责任认定如何?

来源:凯特情感


高速变道被追尾谁的责任?追尾交通事故中,后车撞前车承担责任,但夜间前车无尾灯或未设置警示标志时,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变道成功追尾责任认定取决于变道速度,若太快责任在变道车,否则在后车。弯道超车、超车时发生碰撞事故后车负全责。下坡车未让上坡车让行也负全责。追尾事故责任认定取决于双方行为,驾驶时需遵守规章制度。

法律分析

一、高速变道被追尾谁的责任?

一般追尾谁的责任,主要内容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二、变道成功追尾责任认定

如果变道速度太快,就是你的责任,如果变道速度不快,后车速度快,就是后车的责任。

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变换车道时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灯,并观察后车的车速和反应,在车距和速度合适的情况下完成变道。

所以,如果变道车辆是要负全责的。如果车辆因为对方变道而导致被撞,可以让对方负全责,赔偿损失。

三、拓展资料

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超越前方正在调头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超车,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备或者没有中心线的上下坡路段,准备下坡的车没有让行正在上坡的车而造成的碰撞事故,由下坡车负全责。

追尾事故一般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一前一后相邻行驶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发生撞击的情况。相关责任认定会根据双方谁先做出了不合理的行为等出现相应的变化,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驾驶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总结,追尾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根据车辆行为和道路规定。一般情况下,后车撞前车承担全部责任;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前车停车未开启警示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前车停车开启警示灯并设置警示标志,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前车超长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前车承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主要责任。变道成功追尾责任认定根据变道车速度和后车速度来决定,变道车辆需提前打方向灯并观察后车情况。弯道超车、超车时发生碰撞事故后车负全责。在驾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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