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和被车撞了应该如何处理的内容。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则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则车辆驾驶人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向相关部门举报。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可以通过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
法律分析
如果发生追尾事故,当事人应该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二、被车撞了要报警吗
被车撞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当事人要求交通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到现场调查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肇事者对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索赔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伙食费、误工费用等等,若导致被害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严重残疾的情况,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康复护理治疗费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赔偿抢救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偿相应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和对其受害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者调解委员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诉至人民。
一、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追尾责任的认定是由机关根据师傅及其过错承担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是故意违章停车,同时也没有警示标志的话,则这样的情况下车辆被撞了之后,作为违章停车的一方自然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而撞车的一方是否具有责任,要看撞车一方是不是存在违章或违法行为。
拓展延伸
标题:['2. 被车撞了怎么协商处理?']
被车撞了是一种交通事故,对于受害者来说,协商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被车撞了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协商处理过程中,受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保存证据:受害方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证明等,以便后续索赔。
2. 联系保险公司:受害方应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3. 协商赔偿:受害方应根据保险公司的核定损失,与机动车驾驶人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4. 寻求法律帮助:受害方在协商处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如向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或提起诉讼。
在协商处理过程中,受害方应保持冷静,遵循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机动车驾驶人也应积极配合,尽快处理事故,减轻受害方的损失。
结语
无论是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还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当事人都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现场并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若造成人身伤亡,车辆驾驶人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发生事故后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可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迅速报警。被车撞了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也可以要求交通到场处理。若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则可以报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受害人可以通过与侵害人协商约定相应的赔偿费用,也可以请求交警部门或调解委员介入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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