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军人办理离婚的流程如下:
1、在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时,配偶为当地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调解;
2、双方在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时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者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领导或者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者向提起离婚诉讼;
3、在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时,配偶是当地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以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与申请结婚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Copyright © 2019- ktw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