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凯特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了婚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

离了婚再结婚登记需要什么?

来源:凯特情感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离婚诉讼是按争议财产收费的,当事人共同财产越多,收费越高。少则50元,多则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目前根据《人民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按财产争议额收取,如果争议财产在1万元以下,收费50元,争议财产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争议财产1%的比例收取受理费。

一、军婚女方需要上交什么资料

军婚的要求的材料:

1、户口簿(女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现已自愿)。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7、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以下材料: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Copyright © 2019- ktw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