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若被认定为工伤,则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用人单位均有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责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的相关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依照民法典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赔款一定要自己买保险吗
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购买保险的,在保险公司理赔后,仍不足以清偿受害人损失的,由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4、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支持。
三、交通事故无责车损险赔吗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若被认定为不承担责任,则其先前所购买的车损险是仍然应当进行赔偿的,前提是当事人的车辆受到了损伤。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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