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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收回已过户赠与房产?

来源:凯特情感


赠与房产一般不可收回,但在特定情况下可撤销并返还原物。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利受损时可要求返还,受赠人未交付财产时可要求交付。公益性赠与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因此,已过户的赠与房产一般不可收回,但赠与人或受赠人有权要求返还或交付公益性赠与财产。

法律分析

在我国,赠与是一种无偿转让财产权的行为,赠与的房产在赠与人与受赠人办理过户登记并完成公证后,即视为赠与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已过户的赠与房产一般是不能收回的。

然而,赠与的房产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收回的。例如,如果被赠与人严重损害赠与人的权利,赠与合同可以被撤销,赠与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权利被侵害时,赠与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或者恢复原状。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综上所述,已过户的赠与房产一般是不能收回的,但在某些情况下,赠与人或受赠人是有权要求返还原物或者恢复原状的。同时,赠与人的权利被侵害时,赠与人可以请求交付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的财产。

结语

综上所述,赠与房产在我国一般是不能收回的,但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或受赠人有权要求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同时,赠与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赠与人也可以请求交付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财产。因此,在赠与房产时,双方应谨慎考虑各种可能情况,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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