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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赠与公证是否必要?

来源:凯特情感


房屋赠与不需要公证,但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公证可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公证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如果赠与物为共有财产,还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如果赠与物为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还需提交相应的书面意见或批准文件。

法律分析

夫妻房屋赠与协议并不是必须要做公证。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只要符合规定,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

一、房产赠与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房屋赠与协议书。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

二、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结语

夫妻房屋赠与协议并不必须公证。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只需符合规定,无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或赠与合同公证书。赠与流程包括订立书面合同、缴纳契税、办理公证和登记手续。赠与公证可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所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共有财产、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的赠与需提供相应书面意见或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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