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一式三联;2、《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复印件;3、《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申请结算时提供《成都市老工伤人员旧伤(职业病)复发门诊医疗审批表》报销联、专用病历、病情证明、复式处方、医疗结算收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参考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419.aspx
《工伤保险条例》
参考来源:https://www.66law.cn/tiaoli/1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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